凡事政治化、妖魔化,是政壇的常態,香江反對派尤其好此道,只可惜水平差劣,抹黑太不專業,以致破綻百出,往往自取其辱。林子健之「釘大腿」事件堪稱典型,有人說林子健的腦子有點問題,如果此說是實,當初為其撐場背書、最終落得個灰頭土臉的一眾反對派政客,就是傻上加傻。
因為有香港人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後逃回香港逃避懲罰,港府建議修訂逃犯引渡條例,堵塞法律漏洞,避免香港繼續成為逃犯天堂,算是做了一件得民心的好事,台灣方面樂觀其成,但反對派又大肆污衊修例乃「政治陰謀」,是為捉拿政治犯鋪路,比二十三條立法更惡劣。自己反對也罷了,還要拖台灣下水,黃之鋒稱,今後台灣人不用去大陸,到香港就可以合法被捕,成為下一個「李明哲」;而朱凱廸更加語出驚人,指港府修例一下子打通「從香港移交逃犯到大陸」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兩大政治缺口。
呵呵,反對派「身有屎」,攻擊港府修例不足為奇,但抹黑之前最好做點工夫,不能隨口噏當秘笈。事實是,兩岸交流數十年,直航也有十年,在大陸定居的台灣人達百萬,至今有幾個「李明哲」?大陸要抓捕台灣人,直接在大陸守株待兔好了,何須港府代勞。
再說了,政治制度不同不能成為包庇逃犯的藉口,此所以中國同美國等西方國家都有司法合作,而兩岸於一九九○年簽訂《金門協議》,成為逃犯剋星。按照香港反對派的邏輯,台灣此舉早就證明自己是中國一部分,再經香港修例來證明豈非多此一舉?需要指出的是,當年台灣是李登輝當政,而他是精日分子、台獨之父,但這並不妨礙兩岸達成移交逃犯的協議,證明李登輝尚有「是非」觀念。對比之下,香港反對派被反中反共燒壞大腦,語無倫次。拜託,下次「抹黑」可以專業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