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煙「戒買唔戒食」,結果多數半途而廢;同樣道理,港府禁電子煙「禁賣唔禁食」,半桶水做啲唔做啲,效用成疑唔在講,偽善嘅嘴臉先至最乞人憎吖。
話說港府尋日刊憲,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及宣傳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蚊及監禁半年。用膝頭哥諗都諗得到,法例漏洞多多,根本難以執行,例如有人喺網上入貨,即使被搜出大量電子煙,如果證明唔到作分發或售賣用途,一樣難以檢控,咁搞法,除咗法例淪為無牙老虎,亦變相令電子煙煙民重投傳統煙懷抱。
所以話電子煙「禁賣唔禁食」偽善就係咁解。官老爺開口埋口為市民健康着想,又搬出大量科學數據,聲稱電子煙一類嘅新型吸煙產品,同樣危害健康及製造二手煙,而且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有助戒煙。查實世衞專家已經講到明,所有形式嘅煙草產品同樣有損健康,既然係咁,港府點解厚此薄彼,對電子煙「殺無赦」,對傳統香煙網開一面?
最惹人質疑嘅係,港產官僚平時做嘢好似食咗十擔豬油咁,唯獨禁售電子煙快刀斬亂麻,對於坊間爭議一於少理,開行Turbo修例,刊憲後立法會跟手就會表決,預計六個月後正式生效,直頭快、狠、準。
事實勝於雄辯,對於有呼聲要求全面禁煙,高官話就話「唔係唔可以諗」、「政府唔恨收煙稅」,但咁多年嚟大家淨係見煙稅加完又加,美其名曰「寓禁於徵」,實情係益咗庫房袋袋平安,年輕煙民卻不減反增,簡直吹脹。青少年酗酒問題日益嚴重,點知當局嘅「禁酒令」又係到喉唔到肺,除非店舖賣酒畀未夠秤人士斷正,否則求其話係熟人「分享」,一樣冇事。有人質疑政府咁做係保護酒商嘅「新興市場」,唔係無的放矢o架!
咁當然喇,煙酒始終傷身,市民食少啲點都係好事,怕只怕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咁就講乜都嘥氣。申訴專員公署舊年批評控煙辦只有不足八十人負責執法,面對每年平均逾二萬宗投訴,好多時接到投訴已經係賊過興兵。家陣控煙辦「擴充營業」搖身一變成為控煙酒辦,旨意佢哋管多一瓣,蚊都瞓蛇都死。人手不足都係其次,做嘢求求其其嗰度先至大鑊。唔使講得遠,大家夜晚落酒吧食肆行番轉就知,唔少人吞雲吐霧,視「禁煙令」如無物,可見控煙酒辦完全冇料到。
一千句漂亮話,不如做一件實事。官老爺真係有心保障市民健康,唔該一視同仁,將所有煙草產品當毒品咁一禁到底,否則嘅話,就唔好怪畀人話「官商勾結」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