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律師行上訴許可遭駁回

【本報訊】因偽造龔如心遺囑而被判監十二年的商人陳振聰,指稱一間曾代表他接收稅務文件的高李葉律師行疏忽,導致他被稅務局追稅逾三億元,陳於一五年興訟高院向律師行索償。該案現時等候排期開審前,律師行一方在前年先作申請,要求剔除陳的部分申索理據獲批,律師行早前再「乘勝追擊」申請上訴許可,要求將陳餘下的申索理據亦要求剔除。上訴庭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律師行的理據不足,昨日駁回其申請,並下令律師行要向陳支付近八萬元訟費。

上訴庭指涉多項爭議 須經正式審訊

本案原告是陳振聰,被告是高李葉律師行。陳因曾收取龔如心的巨額風水顧問費,稅局遂在一○年初透過該律師行向陳發出評稅通知,數月後稅局更入稟向陳追討該筆約三億多元的稅款。陳曾向稅局聲稱,他與該律師行有非正式安排,由律師行一方代陳收稅局文件。陳在今次訴訟亦指出,他與律師行早在九三年已就代收稅局文件一事達成口頭協議,且觀乎律師行在該年起的行為,可推論協議的確存在。

原訟庭前年裁定陳就口頭協議一事的說法,前後不一,屬濫用司法程序,故下令將之剔除。不過,原訟庭則准陳保留從被告行為推論出雙方有協議此點理據。上訴庭昨於判詞表示,此論點涉及多項事實爭議,要經正式審訊才能解決,不應在現階段貿然剔除,故駁回律師行的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CAMP 1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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