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受害人無反抗
合議庭法官盧映霞指,從庭審和閉路電視錄影所見,受害人當時有自主意識,曾有多次逃離現場及求救機會,但並無反抗行為。案中首被告莫世健與受害人親熱約兩小時,期間莫世健曾用手觸碰受害人大腿內部等親密行為,而受害人無反抗,並由坐姿改為臥姿。盧認為,受害人無明確表示不自願,故判處三名被告無罪。
據報案件於去年六月發生,一名女大學生向司警報稱被性侵犯,由於受害人強烈要求保密,司警未有披露案件詳情,據指受害女學生在飯局後遭性侵,案發時有其他人在場。據稱莫世健被控強姦罪,李玉培及楊曼曼被控從犯強姦罪及幫助之不作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