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於去年六月生效,有一百四十四個骨灰龕向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提出逾三百四十宗牌照申請,惟目前只有一宗獲批。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昨日討論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協助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專員工作,任期至二○二二年六月廿九日。議員炮轟政府審批進度緩慢,更質疑能否在任期前完成審批牌照工作。
食環署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專員賴黃淑嫻解釋,所有私營骨灰龕遞交的牌照申請均未有交齊所需資料和證明文件,直至今年一月才召開會議,處理其中兩宗申請,當中有一宗已獲批,而第三宗申請將於下月七日審議。議員楊岳橋批評,條例草案於去年中已實施,而政府亦於去年二月要求開位,而且職位是做實事,涉及孝子賢孫問題,質疑政府為何不打尖審議,反而拖足一年,認為要優先處理。
此外,人事編制小組昨日亦通過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旅遊事務署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負責策劃及執行有關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及旅遊業新規管制度的籌備工作,為期兩年,項目將提交財務委員會審議。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指出,當旅監局成立後,會取代現時的旅遊業議會,故關注旅議會職員的安排,並擔心兩年時間能否足夠處理問題。商經局副局長陳百里指,旅監局將進行公開招聘,旅議會職員有豐富經驗,有獲聘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