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棄稚兒於圖書館 女保安判醫院令

【本報訊】中年女保安員在兩年多前抱着三周大的兒子往圖書館,交託館內一名十歲女童看管,自己則外出消遣,期間只致電圖書館職員查問,引發棄子風波。女保安事後被捕,她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遺棄兒童罪,被判接受兩個月醫院令,期間她需入住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男嬰交寄養家庭照顧

裁判官早前就案件先替被告關燕儀(四十二歲)提取了兩份精神報告,察看她是否適合進行答辯。控方昨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答辯,並建議法庭判處被告醫院令。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希望能盡快親自照顧其子女,亦接納醫院令的建議;裁判官最終亦判予被告醫院令,而案中男嬰現時則交由寄養家庭照顧,並且由社署監管。

案情指在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的助理圖書館管理員發現載着男嬰的籃子,遂報警。閉路電視攝錄到早前有一名女子把該籃放在多媒體室內,其後離開。

及後一名自稱是男嬰母親的女子致電圖書館,職員着她前來,被告返回圖書館時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遺下兒子,並指有拜託一名十歲女童替她照顧兒子,她自己則去吃午飯及逛街,其後擔心兒子無人照顧遂致電圖書館查看。她指兒子是她與男友所生,兩人輪流照顧,她表示無打算遺棄兒子。

案件編號:WKCC 58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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