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七年間涉嫌與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四千萬元案續審。卓悅會計部經理鍾佩賢昨於高院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她的姐夫亦即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於一一年的月薪,大概十萬元左右,又指葉向有從店舖取現款當作自己薪金的習慣,這做法在卓悅○三年成為上市公司前已經開始,此「習慣」至近一兩年前才停止,而時任執董陳志秋也曾勸喻葉停止此項取薪方法。
三名被告依次是喬美齡、其子夏定邦及丈夫夏偉成,他們被控詐騙及洗黑錢共五罪。代表喬的大律師盤問鍾佩賢,卓悅上市前,公司是如何支薪予葉俊亨?鍾透露葉在公司有一個私人往來戶口,其薪金是透過該戶口入帳。律師續問,葉是如何將薪金拿到手?她答:「喺舖頭攞現金,佢自己當薪金咁用」。
鍾續指,葉在店舖取款後不用向她或任何人匯報,葉亦無解釋為何要在店舖取款,她也沒有向葉查問原因。而在卓悅○三年上市後,葉已減少在店舖取款,就算有也只是偶爾發生。而葉在店舖取現款後,公司會先記帳,再從葉戶口內的薪金扣數。至於辦公室同事如何知道葉曾在店舖取款及作出跟進?她稱葉每次取現款後,店舖同事都要葉簽收文件,文件隨後送回辦公室,辦公室同事便會從文件得知葉的「支薪」詳情。
案件編號:HCCC 3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