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隸屬東九龍總區的三名衝鋒隊男女警員調查藏毒案時,被指在口供內作出虛假陳述,聲稱是在男事主身上搜出毒品,但閉路電視片段卻顯示警員當時根本無搜身。三警事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觀塘法院裁定三人罪成,又指案情嚴重;辯方則強調眾被告在案中並非「砌生豬肉」。法庭現將案押後至下周五進行求情及判刑,三名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是男警鄧文祖(三十四歲)、女警李軒賴(三十一歲)和男警長伍肇龍(四十四歲),控罪指他們於一六年十二月至前年一月,在男事主蕭志邦於一六年十二月廿日在黃大仙下邨被捕一案中,在證人口供和警察記事冊口供中作出虛假陳述。
控方案情指,三名被告在相關的口供內,聲稱是在事主身上搜出毒品,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眾被告沒有搜身。裁判官裁決指,辯方爭議片段內的警員是否就是被告,經反覆觀察被告容貌和觀看片段後,法庭裁定三名被告就是片段中的警察。裁判官指三人在證人供詞和警察記事冊中,都記下是首被告在事主身上搜出毒品,與閉路電視片段明顯不符,遂裁定三人罪成。
案件編號:KTCC 51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