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一段橋底的臨時工作台,於一七年三月突然斷纜倒塌並墮海,造成工人兩死三傷的慘劇。涉事承建商及管工等共九名被告或公司,事後被勞工處票控多項與工業安全有關的傳票。其中作為涉事工地主要承建商的三間公司,早前承認共廿七項傳票罪,昨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罰款共六十一萬四千元,死者家屬及關注團體均批評罰款太輕。
三名被告早前分別承認九項控罪,當中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被判罰廿六萬四千元、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罰款廿一萬四千元、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則罰款十三萬六千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今次致命意外是一場悲劇,涉事的三間公司雖及早認罪,節省審訊時間,故按慣例可獲判罰的三分一扣減;但法庭判罰時,亦不可忽視是次事件非常嚴重,需向公眾發放訊息,保障工人安全是至關重要。
事件中尼泊爾裔死者GURUNG Anel的父親昨旁聽後批評罰款太輕,未能阻嚇同類事件重演。另一尼日利亞裔死者ONWUKA Okomba Onwuka Uka的遺孀則發聲明指,對判罰過輕感到非常失望。工業傷亡權益會發言人亦指對判罰過低表示極大憤慨,促檢控當局應上訴。
案件編號:WKS14831-14839、14847-14855、14863-148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