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換電動車計劃 舊車持有期降至18月

【本報訊】港府去年初推出舊私家車更換電動車「一換一」計劃,至今僅有三百多輛車申請更換,佔合資格更換的車輛不足百分之七,成效不彰!港府昨宣布即日起放寬申請條件,由車主需是「舊私家車」的登記車主連續三年或以上,減低至連續十八個月或以上即可。另外,領牌期間由「緊接在『舊私家車』取消登記前的廿四個月期間內,須有最少二十個月領有效車輛牌照」,修訂為十二個月期間內及需有最少十個月領有效車輛牌照。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電動車免稅額及充電設施不足問題,恐窒礙換車意欲。

促增免稅額改善配套

港府昨日搶先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開會商討推廣電動車政策前,宣布放寬換車條件。港府發言人表示,檢視收到的意見後,放寬「舊私家車」的參加條件,讓更多車主符合計劃的資格。購買電動車可獲最高廿五萬元首次登記稅寬免額,直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計劃完結。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港府即使降低申請門檻,惟未有提升電動私家車的免稅額,促請港府提高免稅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認為,只有約三百輛申請更換計劃,當局應檢討成效,並應改善現有電動車配套,如充電位不足、部分私人屋苑無法安裝充電裝置等問題。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指,本港有七個品牌的車款幾乎可獲百分百豁免首次登記稅,認為相關免稅額水平合理,未來數年會再引入更多中下價電動車車款供市民選擇。他又指,目前本港混能車及電動車數目,佔全港私家車總數百分之五,相比起其他亞洲先進城市為多。港府會與屋苑及兩電商討改善充電設施,又期望今年內完成「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檢討,鼓勵業界使用電動車輛。

環保團體「健康空氣行動」社區關係經理龍子維表示,放寬「一換一」計劃未必真的可改善電動車與燃油車的比例,其他國家已訂有禁止出售燃油車的時間表,香港仍欠奉。他亦關注相關的免稅資助是否用得其所,會否只淪為有錢人多添一部新車的誘因,無助吸引市民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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