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飛墮橋司機變癱女車長被控危駕

駕通宵線的九巴女車長前年八月載客時,駛經荃灣路一個由警方處理中的輕微車禍現場時,聲稱遭一道強光照射下疑收掣不及,涉嫌猛撼停在上址的警車、私家車及拖車,當時在車旁處理拖車事宜的私家車男司機和拖車男司機當殃,拖車司機被撞倒受輕傷,惟廿三歲私家車司機則被撞飛直墮十四米下橋底,因脊椎受重創而下半身癱瘓。涉事女車長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四十七歲被告林瑞慈否認上述危駕罪,但欲承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不獲控方接納。控罪指她在一七年八月廿日凌晨二時,在荃灣路往新界方向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導致男事主劉卓彥(年約廿四歲)受嚴重傷害。

由於控辯雙方同意了大部分的案情,案中傷者現時均毋須出庭作供;而坐輪椅的劉姓男事主日前曾因到庭等候作供,而一度現身。同意案情指,被告當日駕駛九巴N368線駛經案發地點時,因當時正在處理一宗輕微意外,故有一輛警車、一輛私家車及一輛拖車停定在現場,被告則撞向該三輛車。

被告聲稱突遭強光刺眼

拖車司機走避不及被撞倒流血受傷,警員則發現其中身為私家車司機的劉不知所終,後來發現劉俯伏在十四米橋底下地盤的一輛車之車尾箱上,身受重傷,送院後證實劉有頸椎及股骨幹骨折,因脊椎受創致下半身癱瘓。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並沒就事件作出解釋,她其後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作錄影會面,控方昨在庭上播放有關片段。被告在片中表示,任職九巴司機已十多年,駕駛N368通宵線多年。她表示事發時突遭強光刺眼,「好似畀個電筒近距離照住對眼咁」,來不及煞掣與扭軚,四秒後便撞上現場排最後的警車。

警模擬案情 視線無受阻

被告又指當時不見警車亮起紅藍閃燈,亦沒留意拖車是否有亮着黃色閃燈,她強調相信強光是來自排最前面的拖車。警方之後進行模擬案發情況,認為當時被告的視線應無受阻擋。控方亦將警車的行車紀錄儀片段呈堂及播放,可見在九巴與警車碰撞前一刻,一輛貨車曾停在連串涉事車輛之後,它駛走後九巴便駛近,九巴亦見有減速迹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2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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