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騙薪案女主管經常一個月出兩份糧

【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七年間涉嫌與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四千萬元,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卓悅前執董陳志秋繼續作供。控方根據銀行紀錄,披露喬及其子夏定邦的銀行戶口持續出現不尋常的出糧紀錄,涉案多年間由卓悅轉帳給二人戶口的「薪金」,遠超過他們應收的薪金,而喬的戶口經常在同一個月內獲發兩次薪金,夏在未入職之前,其戶口更已開始收到薪金。

子未入職已獲薪金

三名被告依次是喬美齡、夏定邦及喬的丈夫夏偉成,喬及夏定邦被控詐騙,三人亦被控洗黑錢。控方昨指,喬於○八及○九年的月薪為兩萬多元,但該兩年卓悅給她戶口分別轉帳逾卅七萬元及一百一十二萬元,喬的戶口亦曾試過在月初收到薪金,相隔六天後再收到另一筆薪金。此外,夏定邦於○四年八月入職,但其戶口同年七月已收到六千元,涉案期間他戶口收到卓悅轉帳共逾一千一百萬元。

對於這些不尋常紀錄,陳志秋表示完全想不到原因。陳又透露,其妻方婉嫺也曾在卓悅工作,但於○八年已離職轉為家庭主婦,他為求方便,自○九年起指示公司每月從他的薪金中扣除一萬元,直接存入其妻戶口作零用,直至一一年本案被揭發,主席葉俊亨為免誤會,遂指示他停止有關安排。

陳接受喬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被問到有否為喬進行操守審查。陳表示,他聘請喬時,有參考喬前僱主所寫的信,以及喬過往受聘的紀錄;此外,喬是經葉俊亨的胞弟葉國利介紹,他信賴葉國利,故沒進一步審查喬的操守。

喬於○四年入職卓悅任人事部經理,起薪為月薪一萬五千元,陳承認這較市場水平低數千元,因當時公司未了解喬的工作能力,但他否認這偏低薪金是由他所定,他不排除這是喬在求職信自行建議的預期薪金。

案件編號:HCCC 34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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