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殘疾歧視案女上司:從沒稱呼女助理為VIP

【本報訊】患有躁鬱症的衞生署健康監察女助理,指控其女上司即衞生署健康監察督導在共事的一年間,多次嘲諷她是「VIP」及透露她有精神病等,她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院控告女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女上司昨日作供指,不知自己在同事間有「娘娘」稱號;對於她被指以「VIP」稱呼女助理,欲以此暗示對方用病做藉口以騙病假,女上司強調「我從來都無咁講」。

申索人李麗艷,答辯人梁少芬,梁於一四年八月至一五年八月的事發時段是李的上司。李當時因有需要請病假或提早下班往覆診,她亦就其健康情況知會梁。

稱無權審批求診早退申請

梁供稱,事發時處理李及其他同事的求診早退等申請,但她指其角色猶如「速遞員」,同事只需填了相關表格,告知對方所屬主管(IC)知道便可,梁無權審批有關申請。她只會檢查職員交回表格及醫生證明上資料是否一致,再把資料交回總部。梁亦指當時不知道李有精神問題。

惟申索人代表律師質疑梁說謊,指梁實有權不批准同事離開工作崗位,梁否認。申索一方亦指李曾遞交寫有九龍醫院精神科的求診證明、衞生署亦有資料顯示、一三年時部門主管一直有留意李的「精神狀態」等,質疑梁聲稱不知李有精神問題的說法。梁重申只會檢查醫生紙上名字及日期等資料,又指在一三年她並非與李在同一地點工作。申索一方再問,同事之間會否「安」花名,因梁被同事稱為「娘娘」,梁稱不知道。申索一方提出的版本指,因梁不滿李的早退或病假而引起額外工作,「你覺得佢好麻煩」,故多次以「VIP」稱呼李,以此暗示李用病做藉口以偷懶及騙假;梁表示「我從來都無咁講」。

案件編號:DCEO 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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