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加強執法 打擊新春走私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海關已於各出入口管制站展開特別行動,加強執法打擊節日前夕及期間的走私及其他非法活動,特別是毒品活動。不少市民會於農曆新年前夕及假日期間購置年貨及出外旅遊,海關提醒,任何用作貿易、營商或商業用途的應課稅品均無免稅優惠,攜帶該等物品的旅客,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以往農曆新年期間,均有發生不少誤帶違禁品過關的個案,其中沒有衞生證明書的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是常見的違禁品;至於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進出口瀕危物種,如蘭花、象牙、花旗參及乾海馬等物品,亦屬違法。

去年新春破655案 拘582人

此外,經指明出入境管制站抵達香港的人士,如管有大量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即其總值高於十二萬港元),必須使用紅綠通道系統下的紅通道,向海關人員書面申報。海關指在去年二月一日至十九日農曆新年前夕及期間進行的特別執法行動中,偵破六百五十五宗案件,拘捕五百八十二人,檢獲物品總值約五千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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