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於在職七年間涉詐騙卓悅逾四千萬元一案,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昨於高院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卓悅曾打算將美容部的業務分拆上市,為了將美容部的帳目整理得「乾淨」妥當,葉指示女被告將美容部自僱員工的薪金,先存入女被告家人的戶口,她提款後再將現金出糧予該些自僱員工。葉強烈否認辯方的說法,直言:「(說法)咁混帳都得?可唔可恥呀?」
三名被告分別是女主管喬美齡、喬的兒子夏定邦及丈夫夏偉成,三人被控欺詐及洗黑錢共五罪。代表女被告的律師指,女被告曾助卓悅成為「商界展關懷」的企業成員,並助葉升級做賽馬會的全費會員,為完成這兩項任務,女被告花了一些錢打通人脈關係,宴請相關人士吃飯,事後她為此需向公司申領應酬開支。不過葉直指這兩件事上,他都不需女被告的幫助。
辯方再指,葉多次口頭指示女被告向她兒子,即次被告加薪,葉並揚言要擢升次被告做人事部副經理。葉再次批評辯方的說法混帳,他指辦公室連貨倉共約三百名員工,若葉貿然僅向某位員工加薪,只會打擊其他同事的士氣。
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指,次被告入職後兩年,已跟同事到過葉的居所拜年,葉亦會向次被告查問勞工法律的問題、指派對方到香港及澳門的分店巡舖、吩咐對方清潔安放在辦公室的關公像,葉每年到黃大仙廟及車公廟參拜,被告又會跟隨;葉又要次被告安排滅蟲公司,處理葉居所的鼠患問題。
葉對上述這些事,大多表示不記得有否發生,他指就算有發生都不稀奇,因為任何同事都可以巡舖,誰空閒他就叫誰去清潔關公像,他拜黃大仙及車公通常有一至兩架車的同事伴隨他,他不會指明哪位員工伴隨。
案件編號:HCCC 3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