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泰索償敗訴 女子提覆核

【本報訊】一名女子前年與兩名年幼女兒乘搭國泰航空的飛機,準備由美國三藩市返港,但國泰指她們遲到拒讓她們登機,她稱起因是駐美的國泰地勤職員「掛住傾偈」,才令她無法辦理登機手續,更令她們滯留美國共四十一天並需改乘其他航空公司客機返港。她早前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國泰追討五萬元損失,經審訊後被裁定敗訴,惟她不服裁決向審裁官提出覆核,案件昨提訊。她陳詞時直斥國泰打壓乘客,冀法庭還她公道,審裁官現押後至二月四日裁決。

申索人余雪詩,被告國泰航空有限公司。本案於去年十一月開庭審訊後,審裁官裁定申索人敗訴,並須向被告賠償訟費逾七千元,申索人提出覆核其裁決。綜合昨日庭上播放的審訊錄音,被告一方指一般乘客購買機票後,會經電郵收到機票資料,並需要閱讀夾附的「乘客及行李運輸的一般條款」及同意內容,包括乘客需要在登機前的指定時間內辦妥登機手續,故認為申索人亦已同意有關條款。

指以「隱藏條款」欺客

惟申索人昨陳詞時直指國泰的做法不合理,她強調國泰未有把有關條款傳達給她,她質疑「冇見過,就要我同意?」並批評國泰:「唔係你寄封信畀人,都唔確定人哋有冇收過,就斷定人哋同意條款。」她指後來又發現中英文條款共長達五十多頁紙,批評國泰透過「隱藏條款」打壓乘客,並直指「不如登報紙罷啦」。被告一方則指早前已把書面陳詞呈交法庭,故不作補充,審裁官遂押後就覆核作裁決。

案件編號:SCTC 1285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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