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打擊水貨 拘3內地漢

【本報訊】因應農曆新年臨近,警方在上周五起一連兩日,聯同海關、入境事務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執行代號為「急流」的打擊水貨行動。期間,警方在深圳灣口岸以干犯「無禁區證進入禁區」的罪名,拘捕了三名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十七至四十八歲),並檢獲總值約五十萬元的貨物,包括保健食品、應節乾貨、運動鞋、生活用品、電子遊戲機、手提電話及化妝品等。

檢貨值50萬 2人判囚

所有被捕男子已被檢控有關罪名,其中兩人於前日被判處入獄六日及十四日,相關貨物被充公。另外一名男子的案件則將於一月二十五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審理。警方表示,是次聯合行動有效打擊因水貨活動所衍生的問題,有關行動日後將繼續進行。

警方呼籲旅客,根據香港法例第二四五章,深圳灣口岸乃屬禁區,任何旅客若無故逗留禁區有可能會被檢控,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第二級罰款,即五千元及監禁兩年。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一一五章第四十一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五萬元及監禁兩年。警方呼籲市民及旅客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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