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竟需獲承租人同意

【本報訊】本報曾踢爆多區船廠違規出租遊艇位圖利,並揭發船廠將廉租官地「劏」成多個車房,柴灣公眾貨物起卸區更被人分租挪用作船廠牟利。如今再有大埔三門仔的船廠僭建碼頭出租滑水快艇泊位,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質疑同類事件一而再發生,反映地政總署執法不力,縱容違法,令本港法治受挑戰。而且部門要得到承租人同意才可進入船廠巡查執法,做法過時,地政總署應與海事處聯手執法,不能讓事件持續發生。

議員轟部門卸責 制度僵化

柯創盛指出,政府用地被僭建佔用涉及公眾利益,地政總署應檢討法例,不能等承租人同意才進入巡查,否則承租人將僭建問題處理妥當才讓部門進入,失去巡查的作用,部門應完善法例及巡查機制。至於海事處要等地政總署巡視後才可執法,他批評部門互相卸責,制度僵化,應聯手打擊違法佔用土地或水域情況。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則指,三門仔的船廠可能早已在政府土地上運作,政府後來以短期租約租予船廠,存在歷史因素,但不能再僭建及作租約以外用途牟利。他認為事件嚴重,政府應按船廠改變的用途追討租金差價,並收回土地。他指非法泊位存在無保險保障問題,審批遊樂船泊位的海事處不能坐視不理,事件反映海事處與地政總署均「懶懶閒」,未有嚴厲執法。

要求公開租約 供市民監察

全港以「短期租約」形式租出的政府土地有五千三百宗,總面積二千四百公頃,地政總署前年年底只將可供非政府組織申請,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的空置校舍等用地清單上網,供公眾查閱。譚文豪認為,其他已承租的租約保密,令公眾或傳媒無從監察有否僭建或租金是否合理,應將資料公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