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製車禍扮傷者 地盤工呃保險候懲

地盤男工在九年前為獲一萬元報酬而參與詐騙計劃,在一場自製的交通意外中,「扮演」受傷乘客報稱工作收入受損,並獲安排往指定醫生取得醫療文件,圖向保險公司索取逾卅萬元賠償。惟保險公司察覺事件有異,報警揭發事件。被捕男工昨於區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收押待取背景報告至二月四日判刑。控方指事件中多人被捕,被告是首位被帶上法庭處理的案件,將有另外五名涉案人士陸續被檢控。

涉案卅歲被告吳佐恒,被控在○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一二年八月廿二日,與「阿金」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詐騙恒信保險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恒信),即不誠實地參與一宗的士與私家車之間的碰撞事件,事後訛稱是運輸工及蒙受損失,圖使恒信作出賠償。

六年始檢控 質疑控方延誤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因親人健康出現問題而急需金錢,他並非案中主腦,只是依指示登上有關私家車扮乘客,再依指示透過律師樓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車禍情節及求診醫生等,均由他人安排,而被告在事件中亦有受傷。辯方亦指,被告早於一二年已被捕,當時已全盤招認,亦終止了有關保險申索,卻要等到去年才被檢控,質疑控方有所延誤,令被告一直承受壓力。

控方回應指因案件複雜,涉及多宗個案,警方在行動中拘捕了四十名涉案人士,需時調查各人之間是否存在聯繫。另一方面,警方向事件中的律師行及保險公司取證亦非易事,並要檢視大量文件。

案情指○九年十一月二日,一名陳姓私家車司機為其車向恒信投保。同月十七日晚上,陳駕車於荃灣撞到一輛的士車尾,並向警方表示因的士突然慢駛才撞到,陳及後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被告當時是陳的私家車上乘客之一,被告並與同車其他乘客及後指示律師行,向恒信提出索償訴訟。

警誡下稱按他人指示行事

被告當時聲稱受僱一間早已停業的公司任運輸工,車禍後左肩疼痛及求診,獲批兩個多月病假,損失收入及強積金等而向保險公司索償。惟恒信就是次意外引起的種種申索感到懷疑並報警,警方調查後,在一二年八月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是一位叫「阿金」的人叫他騙保險,他按指示登上私家車,私家車之後撞車,但被告不肯定私家車是隨便或撞向指定車輛,他經安排下往求診,再把醫療文件交予「阿金」,意外後一個月他獲一萬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 42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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