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及5航空公司超賣機位賠償準則模糊 累客受苦

【本報訊】航空公司超賣機位令乘客受苦,消費者委會檢視十五間在港營運航空公司超賣政策,發現包括國泰航空等大部分公司均無在網站清楚註明超賣安排及賠償,只有加拿大航空等公司條款較清晰。去年該會接獲十四宗相關投訴,旅客沈小姐與友人去年由日本返港,因航空公司超賣機位無法上機,後來有一個機位容許一人先上機,另一人要翌日出發,她拒絕建議,最終只得一人獲賠償。消委會批評航空業界資訊透明度不足,促請民航處及業界全面檢討政策,保障乘客權益。

預先網上登機保留紀錄作佐證

消委會從網頁搜集兩間廉航及十三間傳統航空公司有關超賣機票政策的資料,再以消委會身份向十五間航空公司以電話或到機場服務櫃台查詢。調查發現,只列出部分安排的六間航空公司,包括國泰航空、英國航空、中華航空、香港航空、新加坡航空及泰國國際航空,雖表明會按適用的法例提供賠償,至於如何安排替代航班,賠償的計算準則,以及賠償金額均未交代詳情。其中因管理不善而令服務質素節節下跌的國泰航空,更是資訊透明度極之不足,並且在面對消委會查詢與核實僅作一般回應,未有提供補充資料。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批評,航空公司做法差強人意,部分地區因法例有清晰條文規定超賣的賠償安排,航空公司會依照法例處理,反觀香港未有相應法例,消費者須自行跟航空公司商討賠償行程延誤的損失。

該會建議民航處應制訂清晰法例,提升超賣政策透明度,消費者應預先網上辦理登機手續並保留紀錄,遇糾紛可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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