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恐涉瀆職 法律界促徹查

【本報訊】「安全屋」變警官私竇,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事件涉多項違規甚至違法情況,因安全屋是保護證人的重要場所,需要極高保密度,警隊相關人士以外,其他人不應知悉安全屋的地點及相關資訊,否則會影響重要證人的安全。

涉案警司疑違反保密規定

今次事件中,涉事警司不但帶女伴回安全屋,女方更疑知悉安全屋的門口密碼,可以自出自入,事件或已違反相關保密規定,甚至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除了安全屋的保密問題,另一個考慮要點是涉事警隊高層帶女伴回安全屋時,是否「當更」抑或公餘時間,如正值「當更」時間,即涉事者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進行與工作無關事宜,加上涉事者公器私用,私自把安全屋當作密會場所。

陸坦言:「喺入面做咩都冇人知!」各項因素均會加重事件的嚴重性,促請警方盡快嚴肅跟進事件,調查事件的來龍去脈,了解究竟該女伴或其他人士掌握多少安全屋的資訊、安全屋疑被濫用的次數及頻密程度等,以判定事件是否涉及嚴重違規及刑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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