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收緊長者綜援違情悖理倒行逆施 改政策不民主不諮詢違程序公義

政府趁立法會在聖誕及新年長假期休會期間,於一月七日公布提高申領長者綜援金的合資格年齡,由原來六十至六十四歲提高至滿六十五歲才符合資格申請。這一福利政策的重大改變,事前未經公開諮詢公眾意見和立法會討論,一經宣布,便即實行,直接削減全港的五十萬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口的權利,完全違反政府一貫對已實施的公共政策的更改程序,令人側目和反感。

根據政府的公布,從今年二月一日起,申請長者綜援金必須滿六十五歲,合資格者可每月領取長者綜援三千五百八十五元,未滿六十五歲的長者因生活和經濟困難,只可以申領健全成人的公共援助金,每月二千五百二十五元,即每月少一千零六十元。而原有已領取長者綜援金的人士,雖然未滿六十五歲,但不影響已在領取中的人士的領取資格。

政府在不同場合宣稱作出上述政策改變的原因有三:一是六十歲以上不少人仍然能就業,許多滿六十歲的市民仍在職場;二是同享受醫療券的合資格年齡六十五歲看齊;三是香港人力資源供應緊張。倘若政府自詡理據充分又站得住腳,為何作出這樣重大的政策轉變,兼且影響着五十多萬六十至六十四歲年齡組別人口的分享社會福利的權利的做法改變,不作公開諮詢和收集公眾意見。不諮詢區議會、不交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進行討論、不讓立法會有諮詢公眾意見的機會,實行快刀斬亂麻,一經宣布便即實施。此舉與政府一貫公開宣示尊重民意、虛心聆聽不同意見,再在民意匯集的基礎上擇善固執的優良傳統做法,完全背道而馳。

尤其令市民反感的是,這次重大政策改變除了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公義之外,宣布實施改變之日,僅僅距離行政長官發表《堅定前行、燃點希望》的施政報告不足三個月。更何況在施政報告內完全沒有一言半語預早揭示這項重大政策將會轉變或調整,這樣斷然改變違反程序公義,完全不尊重五十萬為香港貢獻了畢生青春的長者,當他們隱形或無到。不是「燃點希望」,而是點着和煽起不滿的怒火。

香港人從來都是勤奮拚搏的,不喜歡「嗟來之食」,這是香港人的非常寶貴的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奮鬥精神。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去年在網誌上也說六成的六十至六十四歲的男性仍未退休,正好說明原有的長者綜援申領制度不會養懶人,不會令人放棄投身社會工作的機會。其實不僅是人性的問題,也是得益於最低工資制度實施之後,改善了勞動待遇和勞動價值的客觀社會條件。因此,倘政府基於勞動力供應緊張,從而收緊申領長者綜援資格,達到進一步逼這組年齡組別的長者投入勞動市場,簡直就是侮辱和歧視長者的思維和做法,不得人心。

其實,長者綜援金只是一張安全網,正如領取者所說:「我有手有腳,有得做,都唔會申請。」非到山窮水盡都不會行這步。可是,他們已逾六十歲的退休年齡,當較正常成年人多獲一些尊重和年長加分照顧,因為年事漸高,自然身體機能衰退增加,這是自然的不可抗拒規律。何況香港沒有全面的退休保障制度,強積金制度又千瘡百孔,亦沒有法例規定合法退休年齡,社會上各種公私營企業對年滿六十歲的僱員都作退休人士身份計算,也不會管你有否安穩的退休金支撐。更何況,即使僱主繼續超齡聘用,購保險都增加不少困難和開支。在此種種,無論在制度和法例上都對退休人士的退休生活保障不足的情況下,讓六十至六十四歲組別人士當遇到已不能自助的情況下,申請長者綜援這張「爛棉衲」,試問又有何不妥呢?難道連庫房「肥到襪都着唔落」的水浸情況下,還要找藉口削減長者申請每月的一千零六十元了嗎?

林鄭行政長官上周二回答傳媒詢問時,輕描淡寫地說,我都逾六十啦,每日都做逾十小時啦。言下之意,認為收緊長者綜援申請資格非不近人情。真是一派「何不食肉糜」之「堅離地」態度!

懇請羅致光局長高抬貴手,把這歧視性的錯誤政策立即擱置執行,先交立法會討論,再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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