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牌數量一旦由現有六個減少,不獲續牌的博企員工生計勢將大受影響。根據澳門《勞動關係法》,僱主或僱員都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對於僱主主動提出解除合同的情況,可分為合理解僱和不合理解僱兩種。因公司結業解僱員工,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僱主須按規定,向員工作出賠償,有關賠償金額則視乎員工的年資而定。
法例列明,員工就業時間超過試用期,公司結業時僱主便須作賠償。如年資超過試用期至一年,則須賠償七日基本報酬;如年資為一至三年,賠償金額為每年十日基本報酬。賠償金額按年資上升,如員工年資為十年以上,賠償金額則為每年二十日基本報酬。
但須注意的是,上述賠償的最高金額,僅以員工的基本報酬的十二倍為限,而且用於計算賠償的每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為澳門幣兩萬元,除非僱傭雙方自行協定更高的金額。
此外,解僱時,員工有權就未享受的年假收取補償,僱主要在終止勞動關係當天起計九個工作天內,全數付清員工應得的款項。
關注勞工事務的澳門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指,任何澳門市民如因公司結業而失業,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領失業津貼,相關津貼期為九十天,助解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