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告僱主強姦 26歲印傭:反抗時被掩口

【本報訊】育有一名兩歲女兒的年輕爸爸,涉嫌半夜強闖家傭臥室,強姦首度來港、到職不足一星期的印尼籍家傭,他否認強姦罪名,昨在高院受審。控方指被告身高一米八、體重七十六公斤,而印傭身高僅一米四八、體重四十八公斤,印傭無力反抗,最終遭被告強姦兼弄致下體流血。警方將印傭的衣物和床單檢走化驗,證實均沾染了印傭的血液和被告的精液。

任職建築工的廿七歲被告馮海洋,被控於二○一七年十月廿一日,在其天水圍公屋住所內,強姦現年廿六歲的印尼籍女子X。控方透露X在印尼已婚並育有三歲女兒,於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抵港,同月十六日到被告家任職。被告與父母、女兒及四個姊妹,住在兩個相連單位,被告與女兒及X同住其中一個單位。

X昨出庭作供,憶述事發凌晨二時許,她哄被告的女兒入睡後便返自己房睡覺。凌晨三時許,被告敲她房門將她吵醒,她應門後即往廁所,但如廁後折返,被告仍站在門前向她笑,跟她說了些廣東話,當時被告穿T恤及「孖煙囱」內褲。被告突捉她雙手將她推入房,壓她在床上強吻她,伸手入她睡衣褲摸胸及指插她私處,又捉她的手要她摸被告的陽具。

僱傭公司東主報警

X稱曾大叫反抗,但遭被告掩口,她掌摑及扯被告頭髮,用英語說「不」,最終被告無戴安全套將她強姦,在她體內及大腿上射精,被告穿回內褲時,她再掌摑被告,被告離開房間後,她將門反鎖。

控方開案陳詞指,X其後傳訊息給僱傭公司職員求救,表示擔心懷孕及怕丈夫知道此事。翌日早上約七時,X聽到被告離開單位,但她需照顧被告女兒,故沒外出求助。僱傭公司東主知悉事件決定報警,警察同日到單位調查,被告則於同日晚被捕。

案件編號:HCCC 15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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