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合約圖則出錯 恒基須退買樓錢

【本報訊】發展商恒基兆業在一一年以近七千萬元售出沙田豪宅「名家匯」第一座頂層複式連天台B單位後,才發現合約圖則出錯,將毗鄰C單位部分天台範圍劃歸B單位。買家指買樓前已表明需要天台款客,遭中原地產的代理誤導才購入B單位,事後才知「失去」部分天台範圍,遂向高院興訟要求撤銷交易。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日裁定買家勝訴,下令恒基要在十四日內退回六千九百八十萬元買樓款項予買家,中原則要象徵式賠償買家一百元,買家則要將業權歸還恒基。

中原代理引導購買

本案原本由恒基旗下的賣方宇金有限公司興訟,要求法庭糾正天台圖則錯誤,但買家興盛發展有限公司提出反申索,指控宇金及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誤導,法庭先審理買家的反申索。法官昨判決指,買家一方證人供稱「睇樓」時已表明需要天台的口供,而中原的代理則多次錯誤地表示隔鄰C單位的天台屬該B單位,欲引導買家購買。法官指買家證人口供較可信,而中原的代理則違反了其代理人責任。另外,中原以宇金的代理人身份行事,故宇金亦要負責。

由於買家在本案中僅要求撤銷交易,法官因此判宇金只需退回買樓款項。法官又指,雖然買家在這七年間有因使用單位而獲益,但宇金亦保存了買樓的錢並從中賺息,兩者可互相抵銷,所以不頒令任何一方賠款。

另外買家亦民事控告胡關李羅律師行在交易時疏忽,但法官裁定這指控不成立。至於訟費方面,法官下令宇金與中原要支付買家訟費,但買家則需要支付胡關李羅之訟費。

案件編號:HCA 219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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