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逾九千合約工不受惠政府改革外判制度!為改善外判工的福利待遇,港府今年四月一日起改革外判合約制度,包括加入百分之六的合約酬金、「打風更」一點五倍計薪等,但原來並非三萬八千名政府外判工全部受惠,因有約兩成四合約是在臨近改革前半年已生效,房屋署更佔一半以上,即有關合約的外判工肯定無法享有改革後的福利,且分分鐘要捱足兩年「同工不同酬」的待遇。
勞工及福利局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四個經常聘用外判工的部門包括產業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除產業署外,三個部門於去年一月至今年十二月進行招標,涉及二百七十五份合約,當中五十八份新合約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二月開始生效,房屋署佔卅一份、康文署佔十四份,及食環署佔十三份,如連同部分已中標、但未交齊資料的合約,改革前簽訂的新合約共有六十五份,佔總數約兩成四。
現時該四個部門聘請約三萬八千名外判工,以兩成四推算,即逾九千一百名外判工不能享有合約酬金等福利,加上政府的外判合約一般為期兩年或以上,即有關外判工至少要等兩年,始能獲得與其他外判工的同等福利。
勞福局指須遵守合約精神,不會強制在四月一日前招標的合約承辦商跟隨措施,亦無計劃提供合約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