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規會今午(8日)開會,據悉會討論三大事項,包括是否規限主席出任私人公司董事,當中有民主派議員認為主席為保持中立,不應出任受薪或非受薪的董事職務。而秘書處資料顯示,英國、加拿大及澳洲議會,只有英國上議院有禁止主席出任董事嘅規定。
要諗係全禁定限制數量
有委員評估,由於各派議員意見不一,就算規限都要諗係全禁或限制數量,或需長時間討論。
餘下兩個事項,包括要求主席候選人在提名時已簽署國籍聲明,否則會被視為無效提名。議規會於去年曾就此作廣泛諮詢,獲得各派支持,料可獲通過。最後是前年修改《議事規則》的手尾,當時改革選主席機制,由立法會秘書長主持選主席會議,今次只是將內務守則作同樣修訂,不具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