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男工程師吳卓諭一五年參加馬拉松時暈倒,延醫至翌日返魂乏術,終年僅廿四歲,事件在上月召開死因聆訊後,昨日由死者家屬及醫院管理局代表,先後作出結案陳詞。裁判官聽畢陳詞後,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六日裁決。
死者胞姊陳詞時,批評馬拉松的賽會安排混亂,亦不應將急救責任完全外判予醫療輔助隊。她引述證人口供,指在現場沒看到有單車巡邏隊,醫療輔助隊的救護隊員亦不知救護站電話,令死者錯失盡早接受心臟去顫器救治的機會。
胞姊續指,不同意去顫器太笨重,因此不適宜配置予救護隊員的說法。她引用早前男藝人余德丞踢足球時突然心臟病發,但因及時獲去顫器搶救而被救活的新聞,指死者的急救黃金時間,因每個環節的拖延而喪失。此外,她指死者經解剖後,斷定其心臟未達到肥大的程度,因此要求法庭不要裁定死者有心臟肥大症。
至於醫管局的代表律師則陳詞指,白車的急救隊伍在接報後兩分鐘已到達現場,當時死者已無心跳呼吸,瞳孔亦已放大。其後救護員在現場及在白車上都準備為死者做心臟去顫,但已沒有記錄到死者有心跳。律師指死者之後已在最快時間內送到律敦治醫院,院方並為他打了廿二劑腎上腺素,已較一般情況為多。總括而言,死者當時已獲最適切和快速的救治,因此要求法庭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案件編號:CCDI-4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