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高級督察不同意事件屬教訓 「正當市民唔會阻擋警方」

【本報訊】一六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的四名涉案被告,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七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警隊高級督察麥寧峰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代表第四被告容偉業的大律師指出,麥當晚到場後,警方花了廿分鐘仍無法使現場群眾讓路給警方處理交通意外,但黃台仰只用了五分鐘便解決了事情。大律師質疑警方是否從中吸取到教訓,不要與群眾衝突。麥反指「正當市民都唔會阻擋警方(處理交通意外)」,亦不同意這次事件是一個教訓。

稱不覺得與群眾有衝突

庭上昨播放的片段顯示,麥當晚到場後,警方多次表示要處理一宗緊急交通意外,呼籲現場群眾保持馬路暢順,但雙方處於「膠着」情況,擾攘廿分鐘,群眾仍不肯離開,黃台仰其後說:「我哋依家圍住架的士喺度成晚都無用,不如讓的士向後退,但我哋圍住兩邊,唔畀啲黑警去靠近行人路。」現場群眾隨即拍掌叫好,並讓出馬路給該的士退後離開。

麥對此表示,他聽到黃叫人向後退,但卻沒有留意到上述最後兩句說話。麥再表示,他不覺得警方當時正與群眾有衝突。辯方指黃台仰解決到警方解決不到的事情,麥反駁,因為現場人士與黃是同一夥人,他們聽從黃的說話,而不會遵循警方呼籲。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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