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小巴司機非禮 少婦判囚緩刑

【本報訊】育有兩名女兒的少婦在凌晨時分乘搭小巴後,用一百元紙幣付款,取回找贖後卻聲稱支付了一千元,指摘司機「找少」九百元,司機遂報警;惟少婦再向警員訛稱遭對方三度「胸襲」,令司機一度被扣查。少婦被揭發報假案,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和誤導警務人員等共四罪時,裁判官指摘她「黑心;心地唔好」。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判刑時,裁判官再嚴斥她「黑白不分、對唔住被屈嗰個」,但最終仍給她機會,將她判囚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裁判官最後叮囑被告:「醒醒定定,重新做人。」

有多項毒品及打人案底

涉案廿六歲被告鄭凱婷,早前認罪後需收押等候判決,她昨日在庭上哭着求情指,本案是她首次被還押,而驗尿結果顯示她沒有吸毒,她現已感到後悔,承諾會改過。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表示,被告年紀輕輕已有多項毒品和打人案底,反問她:「值得信你咩?」對於報告顯示被告與感化官會面時情緒失控,聲稱自己事發時只是飲醉酒才犯錯,質疑為何要被起訴,最終感化官不建議她接受感化。

吳官閱畢報告後,直斥被告「本末倒置,黑白不分」,沒有反省己過;又慨嘆被告年輕時學壞並不打緊,但現時她已是兩女之母,不禁問她:「你仲想過乜嘢生活?」被告表示已感內疚,不會再飲酒。此外,被告曾向感化官透露遭丈夫打,吳官則勸她「揀錯人可以離婚」,要學懂愛錫自己。

吳官之後發現,被告早前因干犯其他案,而另有緩刑令在身,干犯本案亦即違反該緩刑令,不禁再痛斥她:「真差勁,挑戰我嘅容忍力。」但最終決定不執行她違反緩刑令一事,並語重心長告誡被告:「醒醒定定,唔好乖幾個月又番轉頭!」

找贖爭執 全程被攝錄

案情指,被告去年六月乘搭梁姓男司機所駕的小巴到白加士街,下車時因找贖問題與梁起爭執,期間她恐嚇會召丈夫來打梁,梁報警,她見狀亦報警訛稱遭梁三度掃胸,由於梁一直用手機拍下爭執經過,最終警方翻看手機片段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342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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