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男女同性戀者去年先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和民事結合的法例,其中一宗由女同性戀者提出的案件,已在去年取得司法覆核許可,目前正等候排期正審聆訊。高院昨開庭就該三宗案件作出指示,法官再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給另外兩宗由男同性戀者提出的案件。法官認為三宗案件理據相同或類同,決定在先審理女同性戀者案,餘下兩宗男同性戀者案件則暫時擱置。
三宗案件的申請人分別以MK、TF和STK作為代號。MK是一名女同性戀者,她爭取將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合法化。另外兩名申請人則是男同性戀者,他們認為單是民事結合仍不足夠,爭取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又不滿MK的案件沒有進展,要求法官先審理他們的案件。不過,法官昨指,由於MK在去年已取得司法覆核許可,決定先審理該案,預計在今年內可開審。
廿九歲的MK已經與另一女子同居兩年,她要求法庭頒令現時不承認同性婚姻和民事結合的法例違憲。廿一歲的TF則是一名香港大學男學生,他曾擬與另一男子在台灣結婚,TF除要求法庭頒令現時的相關法例違憲,也要求法庭將《婚姻條例》中界定婚姻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詮釋為不論性別的「兩個人自願終身結合」。卅一歲的STK則於一三年已與其男性伴侶在境外結婚,STK除向法庭提出與TF相同的要求外,更要求法庭進一步頒令宣布香港法例不承認境外的同性婚姻同屬違憲。
案件編號:HCAL 1077 & 2648 & 26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