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擬引《基本法》傳召鄭若驊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未有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並狡辯稱只涉及律政司人員的案件才要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因而被炮轟擅改檢控準則,而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就指明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並非只有一個準則,狠狠摑了鄭一巴。繼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要求鄭到立法會解釋後,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將引用《基本法》傳召鄭到立法會,以及向鄭提出不信任動議。

郭表示,將會於本月廿三日的立法會大會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傳召鄭若驊,若傳召議案通過後,鄭就須於緊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其處理梁振英涉嫌觸犯貪污及/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沒有按照律政司的外判案件政策,尋求獨立外間御用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並決定不提出檢控一事及相關事宜,出示所有相關的文件以作為證據。

另外,郭亦已申請於本月廿三日大會提出「對律政司司長投不信任票」的動議。郭坦言,由於不信任動議是否能於當日提出,仍需按抽籤結果決定,故決定引用《基本法》傳召鄭,批評鄭至今仍未清楚解釋事件,亦未回覆是否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故一定要傳召鄭到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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