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老蘭毆劫兩醉漢 泰拳男囚57月

【本報訊】習泰拳和曾參加業餘搏擊賽的男子有自閉症譜系障礙,前年底他兩度在蘭桂坊一帶搶劫醉漢,得手後更打傷事主,更幻想自己會因此成為正義英雄。涉案廿六歲被告林布駿康(LIMBU Jun-kang),早前已在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他在夜間犯案、專尋找無反抗力的醉漢作目標,且對事主們使用大程度的暴力,都是加刑理由;但法庭也考慮他認罪和有精神心理問題,決定酌量減刑,兩罪共判被告入獄四年九個月。

以為已成「正義英雄」

被告原本是本地人,但因在泰拳中心認識了一些尼泊爾籍朋友,兩年前改用尼泊爾人姓氏「林布」。他被控在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和十七日凌晨,在中環威靈頓街分別行劫兩名男事主一千三百元和四百二十元。被告在搶劫後又出拳毆傷第一名事主,該事主要留院三天,另一名事主則遭被告用玻璃樽扑頭受傷。

被告曾聲稱,他認為第一宗劫案的事主曾非禮一名女子,因此在行劫後毆打該事主,以為自己可成為「正義英雄」,及藉此為自己在一六年所犯的非禮罪「洗底」,但法官昨日表示,不認同該名事主曾非禮女子。法官又指出,被告遭泰拳中心的損友荼毒,藉在街頭與陌生人打鬥博取損友認同和成就感,因而好勇鬥狠;認為若果醫院及早診斷出被告有自閉症譜系障礙,情況可能不同。

案件編號:HCCC 15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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