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維碼在本港應用範圍廣泛,卻存在保安隱憂,黑客可輕易製作偽冒的二維碼「漁翁撒網」,受害人只要用手機一掃隨即中伏「上釣」,拱手相讓個人私隱和手機操控權。然而,有法律界人士指,本港目前並無法例監管任何假冒二維碼的行為,檢控不易,控方或需有更充分證據始能定性屬於何種犯罪行為及作出起訴。
「喺街貼海報或者二維碼出嚟,唔算係一個明顯、完整嘅犯罪行為,告唔到佢啲咩。」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使用二維碼作為犯案手法,控罪需視乎疑犯目的及行動而定。「簡單嚟講,就係睇佢攞咗資料想做咩、有冇證據證實到,最常見係欺詐、盜竊。」陸表示,假若只能證明黑客入侵手機讀取資料,很大機會僅可控以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或盜取個人資料罪行,兩者最高刑罰分別為監禁五年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