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混凝土測試造假 技術員囚23月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前年五月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醜聞,令政府事後要額外耗費逾五千八百萬元補救。事件中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時任的十九名實驗室職員則被廉政公署起訴,之前已有六人認罪,昨日再多一名時任的工地實驗室技術員於區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法官重申是次造假或已打擊市民對公共工程的信心,亦令政府須斥資進行檢測以釋公眾疑慮,但同意此被告罪責並非最重,最終將他判囚廿三個月。

官指事件打擊市民信心

涉案被告黎榮發(四十一歲),被控於一三年內,因遭職級較高的另外兩名同案被告,發現他未能趕及在限定時間內進行混凝土測試,着他「你自己搞掂佢」,當時因有其他同事示範如何操縱測試時間等。被告自此若遇上「趕時限」的情況,便會以該欺詐行為進行掩飾,以能發出認許的測試報告,並估計曾進行了十數次欺詐行為;被告於前年八月被捕。控方昨透露,被告○四年有一項藏毒案底被判罰款。

法官判刑時指,是次造假事件,打擊市民對公共工程及檢測制度的信心,雖然大橋最終沒有安全問題,但導致政府要斥巨資,重新勘察測試以釋除公眾疑慮。法官續指被告面對上司壓力等,皆不能作為開脫藉口,惟同意他並非始作俑者,罪責較低,且受查期間即時承認,反映有悔意,故判上述刑期。

12被告不認罪 1‧8審理

早前認罪的六人,分別是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六十一歲)承認兩項使用假文書而判囚八個月;至於承認串謀欺詐罪的分別是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六十五歲)被判囚卅二個月、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六十四歲)認罪待判,另趙志興(廿七歲)、潘家偉(廿六歲)及前實驗室助理鄺富賢(四十五歲)則分囚廿一至廿三個月不等。

餘下十二名被告不認罪,分別是前工地實驗員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吳汶鴻、張嘉明,以及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及郭文輝,案件已定於一月八日審理。

案件編號:DCCC 10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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