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準則愈描愈黑 兩律師會齊剿鄭若驊

爆出僭建醜聞而被「放生」兼民望低殘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但「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捱轟,更擅改檢控準則,狡辯若案件涉及律政人員才要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遭全城炮轟。有立法會文件揭鄭若驊「自打嘴巴」,因律政司一般會在六個情況下就案件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包括避免可能給人偏袒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問題。鄭荒誕之說亦惹來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齊開腔質疑,有大律師公會執委狠批鄭「搬龍門」不符事實,令事件愈描愈黑,促鄭交代拒徵詢獨立法律意見是搞錯事實,還是刻意扭曲。有法律學者更怒斥鄭誤解檢控政策,是以人治式作表述,予人隻手遮天感覺。

龜縮近半個月的鄭若驊前日(26日)休假返港會見傳媒時,死撐處理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做法不偏不倚,兼擅改準則稱只有律政司同事涉案才會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引起各界嘩然。

龜縮半月復工 冷眼待記者

鄭昨日首日復工,早上八時乘座駕抵達中環律政中心,記者向她追問會否問責下台、其做法是否有擔當等問題時,她並沒有如前日在機場對記者「指指點點」後才回應,昨只在車上冷眼看着記者。

屢放生黎智英 任內多爭議

事實上,鄭若驊任內多項檢控決定均引起極大爭議,包括多次「放生」壹傳媒黎智英,包括黎涉及的「黑金」秘捐案及違法佔中(佔領行動)案;黎亦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東方)男記者案,雖然證據確鑿,但律政司拖足逾一年半時間仍然懸而未決,未作出任何檢控決定,因而被質疑放生黎。而今次鄭決定不檢控梁振英UGL案,更被炮轟「隻手遮天」摧毀法治,令本港法治核心價值淪為「偏心價值」,要求她問責下台。

促徵獨立意見 應公開釋疑

大律師公會早前已開會討論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UGL案的做法,並促律政司盡快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及重新檢視檢控決定,而律師會刑事法律及程序委員會亦將於下月會議討論事件。兩團體更於昨日齊回應鄭若驊擅改檢控準則,律師會認為市民是關心律政司執行檢控工作是否妥當,故鄭應以公開及透明方式回應公眾質疑,才有助釋除公眾疑慮及符合社會公義。

大律師公會認為鄭的說法「不準確」,執委沈士文解釋稱,律政司過往處理涉及高官或敏感案件時,都會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免令公眾感覺有官官相衞,批評鄭的說法不符事實,愈描愈黑,改變一直行之有效的檢控政策。他又稱律政司的公信力非靠鄭「拍心口」,而是按照過去值得嘉許的慣例行事,促鄭交代拒徵詢獨立法律意見的原因,是搞錯事實,還是刻意扭曲。

誤解檢控政策 增覆核機會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直斥鄭誤解檢控政策,是以人治式作表述,予人隻手遮天感覺,憂慮她任內會以同一準則辦事,料其說法或增加被司法覆核的機會,以致推翻UGL案的決定。

曾稱案件外判 免偏袒觀感

資料顯示,律政司今年二月底曾向立會提交文件,提及一般而言律政司會在六個情況下將案件外判,包括案件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問題;案件需要專家協助,而律政司內並無所需技能;律政司內並無合適的律師就案件代表政府出庭;基於案件的大小、複雜程度、申索金額和所需時間而認為有需要把案件外判;基於案件的連貫性和減低開支的需要;案件涉及律政司內人員而需尋求法律意見或進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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