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長龜縮毀法治 核心價值變偏心

法治精神和司法制度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但如果司法淪為包庇護短的政治工具,法治變成選擇性檢控的代名詞,則核心價值無從談起。從前特首梁振英UGL案,到黎智英恐嚇東方報業男記者案,再到政治黑金案、佔中案,律政司一再將核心價值扭曲為「偏心價值」,司法蕩然,法治無存,簡直就是香港的千古罪人。

轟動一時的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以律政司一紙簡短聲明、「證據不足」為由不提出檢控告終。此案調查四年,案情複雜,指控嚴重,到底如何證據不足,律政司語焉不詳,難怪聲明一出,輿論嘩然。連日來,立法會議員不分黨派均對事件咬實不放,法律界人士更炮轟有關決定無法令人信服,徒令國際質疑一國兩制走樣變形,紛紛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現身解畫。惟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值此風頭火勢,鄭若驊竟然放大假,身為下屬的刑事檢控專員同樣拒為爛攤子作出交代。可以說,有關決定不但未能令事件水落石出,反而蒙上偏私包庇的陰影,對涉案人以至整個社會都不公平。

放生把戲 東方受害

這不禁令人想起梁錦松偷步買車案。同樣涉及高官,同樣有以權謀私之嫌,當時的律政司同樣不提出檢控,但最起碼做戲做全套,聲明長達十七頁紙,徵詢了獨立法律意見,並由刑事檢控專員親自解釋,與今次的含糊其詞,對比鮮明,而鄭若驊龜縮潛水,更是無私顯見私。兩宗案件,體現了回歸廿一年來法治禮崩樂壞,沒有最醜,只有更醜。

當然,律政司有法不依,徇私枉法,製造不公,絕非一朝一夕的事,UGL案起碼有個結果,但壹傳媒黎智英恐嚇東方報業男記者案呢?該案事隔超過十八個月,東方及受害記者先後十一度去信詢問檢控進度,律政司依然大玩拖字訣,一律以廢話虛話敷衍,擺明不想執法。正如有人指出,此案證據確鑿且案情簡單,律政司要麼告,要麼不告,至少給當事人一個答覆。連複雜得多的UGL案都有個了斷,恐嚇記者案卻漫無了期地拖延,不是「翹埋雙手睇你點死」是甚麼?不是打壓忠良是甚麼?不是助紂為虐是甚麼?

欲赦之罪,何患無詞。同樣一句「證據不足」,不僅放生了梁振英,更成為放生黎智英政治黑金案的通行證。到了「證據不足」都不足以自圓其說,律政司又提出「證據太多」,為放生黎智英指揮策劃佔中製造理由。連如此荒唐的藉口也可宣諸於口,香港還有甚麼倒行逆施的事情不會發生?司法保護傘嚴嚴實實牢不可破,黎智英還有甚麼傷天害理的勾當幹不出來?

回歸廿一年,司法核心價值走樣變形,早就成為洋奴餘孽、走狗漢奸互相包庇的「偏心價值」,律政司一蟹不如一蟹,從來沒有做過一齣好戲,從來沒有為守護法治做過一件好事,港府更從來沒有「請對」一個律政司司長。前任的袁國強任內爆出佔中案、黑金案,他一味拖延;到了現在的鄭若驊,不止拖延,直情明目張膽放生。連律政司都不嚴正執法,不做好法律工作,不務正業,香港焉能不沉淪?法治焉能不敗壞?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梁振英和黎智英成為放生把戲的得益者,只有東方才是受害者,而且只要東方繼續站穩愛國愛港立場,繼續成為反中亂港集團的眼中釘,各種打壓勢必陸續有來。

四面楚歌 命不久矣

幸好,人們眼睛雪亮。昨日再有民調公布,鄭若驊民望續破新低,再次「墊司底」,這已是月來第三份民調得出同樣結果。放生梁振英,反對派必然追殺;放生黎智英,建制派亦絕不可能輕饒,鄭若驊四面楚歌,就連其上司林鄭月娥都不敢開腔盲撐,行會召集人甚至要求鄭若驊公開交代,可見左中右三路都沒有支持者。如果說鄭若驊仕途命不久矣,隨時成為最短命律政司司長,雖不中亦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