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投訴激增 多涉Gobee.bike退款

【本報訊】共享單車打入本港市場後引起不少爭議,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服務的投訴亦由一七年的八宗,增至今年首十一個月的一百九十八宗,激增近廿四倍。該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投訴增加與共享單車興起及受市民歡迎有關,加上大型共享單車公司Gobee.bike今年七月倒閉,涉一百零五宗投訴,近半為價格收費爭拗,公司清盤無法退款,用戶要民事訴訟以債權人身份追討。

Gobee.bike用戶李太今年五月開戶但未能成功啟動單車,要求退還未使用二百九十九元按金及一百元充值費用,並結束戶口,一直未獲回覆。單車公司其後宣布清盤並指合約條款註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不予退回。

消委會認為公司做法不合理,充值款項只是當消費者使用服務時才按使用量扣除的款項,並非等同該公司的資產,因此,如商戶未能提供相關服務,剩餘金額應全數退款予消費者。該會提醒消費者不宜存放過多充值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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