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自○五年推出非專營巴士客運營業證證明書,原意是規管行業服務,但違規情況屢現,愈管愈亂。去年十月,審計署曾建議政府就違規營運的非專營巴士加強執法,並精簡客運營業證證明書的發牌規定,業界亦指批註制度繁複欠靈活性。
根據運輸署規定,所有非專營巴士均需要申請客運營業證以營辦服務,牌照分為八類,較常見為遊覽服務(A01)、學生服務(A03)、僱員服務(A04)、居民服務(A06)及合約式出租服務(A08)等。運輸署證實,青衣大車禍中的旅遊巴,只領有酒店服務(A02)等三個批註,並未領有A04批註。
去年審計報告指,根據運輸署在○四年至一六年期間進行的年度調查發現,除居民服務外,涉嫌未領有適當批註而營運其他五種非專營巴士服務呈上升趨勢,建議政府加強埶法。報告又指出,非專營巴士的客運營業證每兩年續期一次,相關的證明書則每年續期一次,審計署建議政府可劃一兩者的有效期。
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副主席鄧子強批評,運輸署申請門檻高,「簽發批註欠靈活性,本身合法變唔合法。」他舉例指,部分用作學生服務的巴士有約一百八十天的休息時間,建議政府放寬規定,讓已申請相關客運營業證的巴士公司靈活調配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