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城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現易名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男經理涉嫌冒簽支票盜竊三千七百多萬元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該公司時任執董馬瑞昌作供。馬表示向被告查問對方所開支票及索取公司銀行月結單時,均遭推搪,被告拒絕聽從他的指示之餘,更稱「我係under CEO管,你管我唔到,亦唔可以炒我。」
控方證人馬瑞昌是伯明翰(下稱公司)時任主席楊家誠的妹夫,在一二年底應楊邀請出任執董。馬雖然不持有股份,但他是公司的永亨銀行戶口三名授權簽署人之一。
涉案被告高家威(卅六歲)出任公司財務,要開票時會把相關資料和已填好的支票給他過目簽署,他昨在庭上確認涉案支票均未獲他授權。
馬供稱,董事會的會議紀錄應由公司秘書撰寫,但他從沒見過該公司秘書露面,亦從未有人寫過正式的會議紀錄,但卻經由被告開支票「支薪」予該秘書;此外,被告亦一直拒交永亨戶口的月結單。馬曾為此投訴被告,並稱「仲投訴埋CEO(指公司行政總裁 Peter Pannu)添,個CEO成日包庇佢(被告)」惟被告當時聲言:「我係under CEO管」。
由於一四年底要向聯交所呈交公司的中期報告,但被告一直拒交財政報告,更在十月辭職返加拿大。馬最後同意在被告離職時給予廿五萬元,以令被告交出報告。至十二月同事發現永亨銀行有不明支出,到銀行查問發現有人冒簽支票,於是報警。
另外,庭上透露楊家誠入獄後,公司仍保留楊的戶口簽署人身份,對此情況,馬表示當時不知情亦不知原因。馬又透露,曾在楊入獄初期探過監,但後來與楊因為「家庭事嗌咗交」而再無探望。
案件編號: HCCC 7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