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伯明翰環球前經理涉盜公款3745萬

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城的伯明翰環球控股(現易名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旗下一名男經理疑藉工作之便,在一三年九月至一四年十二月趁保管公司支票簿期間,冒簽七十五張支票涉嫌盜取公司三千七百四十五萬元。現已離職的男經理,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而伯明翰的時任主席楊家誠因洗黑錢罪仍於監獄服刑,但快將出獄,他稍後會就此案解往法庭作供。

控方昨日宣讀開案詞指,涉案卅六歲被告高家威,事發時在伯明翰任職期間,負責管理會計部門,並保管公司的永亨銀行往來戶口的支票簿。當時公司時任主席楊家誠、副主席馬瑞昌和執董陳順華三人,只需其中兩人的簽名便可開支票,而被告就冒三人的簽名來開票,絕大部分收款人是與案無關的第三者公司,但因支票並非「劃線」,故能存入被告的個人戶口。

女職員準備年結公告揭發

而案發時的該公司行政助理呂俊麗昨日供稱,涉案戶口主要用來匯款到英國供球會營運用。一四年九月她因要準備年結公告,向被告索取戶口結餘,但被告只能給予一兩張紙的資產負債表,追問下被告就推說英國方面未交到數,被告更在一個月後辭職。至十二月她與馬瑞昌查數時,發現三個月內戶口少了逾七百萬元,於是報警。因警方表示找不到被告,她遂在一五年一月十六日致電被告,約他到信德中心弄清帳目,另叫友人暗中監視及報警,被告終在赴約時被捕。

離職後繼續開十多張支票

控方續在開案詞指,被告離職後仍繼續開出十多張共值八百萬元的支票,他被捕時警員當場在他身上搜出兩張已寫好的支票,其後更在他住所搜出大量支票。控方指被告在事發時把伯明翰大約三千萬元,轉到其馬會投注戶口博彩,另外他亦用盜款來購買名錶。

控方稍後將傳召被告一名前僱主兼朋友作供,這證人在一三年曾借錢約一百萬元予被告,被告其後用一張二百萬元支票還債,並託對方在扣除欠款後,把餘數交給鐘錶公司。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聲稱,有關款項是助公司收回買賣股票收益的報酬,亦有部分是替楊家誠私下辦事,例如幫楊請律師的報酬。稍後上述楊家誠、馬瑞昌、陳順華等都會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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