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申終院上訴 下月處理

【本報訊】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於旺角執勤時揮警棍襲擊男途人,去年底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三個月。朱事後向高院原訟庭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今年九月被駁回,朱需即時收監。他及後再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有關申請現已排期於明年一月廿一日在終院處理。

五十八歲上訴人朱經緯,被控於一四年十一月廿六日在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廿八歲男事主鄭仲恒。朱經緯在去年罪成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今年九月上訴失敗後,朱隨即解往赤柱監獄服刑,至今年十月底,在扣除假期等後,朱服刑完畢而出獄,當時朱的家人、退休同袍及其支持者等均有到場接他出獄。

案件編號:FAMC 5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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