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箇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前日是「國家憲法日」,林鄭在相關座談會上強調「完善特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又說要「關心國家發展全局,維護國家政治體制」,事實擺在眼前,香港天字第一號漢奸洋奴賣港賊黎智英,這些年來多行不義,旗下「爛果報」更以「播獨」為己任,一天到晚叫囂「天滅中共」,律政司卻一味對其明縱暗放,漢奸黎至今仍能橫行霸道,「維護國家政治體制」云乎哉?
別的不說,單說漢奸黎去年「六四」粗口辱罵兼恐嚇東方報業記者,全程有相有片,有人吟詩都吟唔甩,偏偏手握檢控大權的律政司一味玩拖字訣,死都唔肯將漢奸黎落鑊;連同漢奸黎被指策劃佔中、黑金禍港等事情,律政司一樣少理,一時「證據不足」,一時「證據太多」,欲赦之罪,何患無辭,豈止遮風擋雨的「保護傘」,簡直就是刀槍不入的「金鐘罩」。
最離譜是,東方連續十一次致函律政司要求交代檢控進度,律政司官話廢話帶人遊花園一以貫之,最簡單的「告唔告」都答唔到。事到如今,律政司買了漢奸黎背後的外部勢力怕,包庇縱容唯恐不周,已是板上釘釘,人們最想知道,律政司櫃桶裏是否有一份豁免起訴名單,而漢奸黎是否榜上有名?正義傳媒是否要加入反中亂港大合唱,方能得到當局的蔭庇?
「愛國愛港一仆一碌,反中亂港招財進福」,是回歸後香港的最佳寫照。人們最感好奇的是,香江大吏以「大和解」之名,實際上卻是向反對派甚至反中亂港牛鬼蛇神暗暗「通水」,讓其得以坐大,對此中央是否知情,知情卻為何聽之任之。看看這些年來淫媒屢獲中資機構救亡,紅色奶水吃得有滋有味,難不成「上有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