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何志平是騙徒 辯方:污點證人謊話連篇 陪審團最快今日有決定

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行賄及洗黑錢,在美國被控八項罪名,控辯雙方於周二完成結案陳詞。控方指何志平是「騙徒」、犯罪證據確鑿,以電影般典型的貪污手法作案。辯方指污點證人證詞謊話連篇,促判當事人無罪。陪審團將於當地時間周三早上退庭商議,最快即日有結果。若所有罪名成立及刑期分期執行,何面臨最高監禁八十五年。

助理檢察官佐爾堅德(Douglas Zolkind)說,壓倒性的證據證明,身為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的何志平,以聯合國為渠道協助中國華信能源公司尋商機,並行賄乍得和烏干達領袖;他指控何是「老謀深算的推手」,慣性向外國官員大灑金錢,擴充華信能源在全球的覆蓋率。

何無按一貫做法簽捐款合約

他列出多個何有罪的原因,包括涉案款項就是「賄款」、與慈善無關,何沒有按一貫做法簽捐款合約、發新聞稿等;其中在乍得案有污點證人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指證其行賄意圖,而在烏干達案中就有證據顯示,何希望向該國總統送上五十萬美元(約三百九十萬港元)。

佐爾堅德指何志平一直有行賄行為,從他與華裔女商人嚴雪瑞的通話,得悉他曾涉賄賂聯合國大會前主席阿什;最後是何掩飾其真正身份,對外稱為中華能源基金會行事,但實際替中國華信能源尋商機。他稱有電話錄音聽到何談論當自己作「捐助」時,預期付出了的就有回報。佐爾堅德指:「這是很典型、好像電影橋段般的(策略),這不是合法交易的過程。」

何志平辯方律師Edward Kim在結案陳詞時表示,控方的證據充滿漏洞,整個起訴依賴加迪奧的謊言:「加迪奧說謊令他毋須付出代價,就取得出獄許可。」他重申何的確曾向烏干達總統和外長付出金錢,但強調款項是有根有據的善款,並指何「從未掩飾自己所做的事情」。

辯方指加迪奧有收賄款前科

Edward Kim又向陪審團指出,當初提出向乍得領袖行賄的人是加迪奧,並引述一封電郵的內容,顯示加迪奧建議華信能源為乍得總統德比的競選活動,提供「秘密或非常保密的財政支援」,又指加迪奧本身也有收受賄款的前科:「這是一個認為政治是有利可圖生意的人。」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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