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規管店舖向十八歲以下人士賣酒的新法例前日生效,違規者最高罰款五萬元,條例實施首天,沙田區區議員龐愛蘭「放蛇實測」連鎖超市、便利店及士多等執行情況,發現有八歲兒童成功在士多買酒,超市方面,亦有十六歲少年獲違例賣酒。龐初步認為零售業界的前線員工不太熟悉法例,或因法例指引不清晰,甚至訓練不足。有立法會議員則批評執行新例的控煙酒辦巡查人手少,實施新例前缺乏準備,違規賣酒情況不理想,聖誕假期在即,控煙酒辦應加強執法。
龐指,法例生效當日,有八至十六歲的兒童及青少年分別到十間以上的零售店、超市、便利店買酒,部分大型連鎖店雖有就自助付款機有調整,要由店員核實顧客年齡後才接受付款,但有少部分酒精含量高過百分之一點二的飲料,仍順利通過了自助付款機,估計產品分類有錯漏。
而「放蛇實測」更發現,八歲兒童成功在士多買得酒類產品,龐批評:「你話十六歲似大人都有可能,但八歲唔會似十八歲啩?」不過,新法例剛落實,她認為有待進一步觀察。初步認為零售業界的前線員工對法例不太熟悉,包括兼職、臨時工的收銀員,有機會因指引不清及訓練不足。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禁售酒的條例罰則本身具阻嚇性,但條例實施前的半年,負責執行的控煙酒辦都沒把握機會向業界廣泛宣傳,故首日出現「甩轆」。他擔心聖誕節將至,控煙酒辦屆時沒充足人手加強巡查違規情況,條例等於名存實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昨稱,新例實施初期,如發現違例情況會視乎情況執法,如屬無心之失會先作勸喻。對於業界指前線員工感到有壓力,陳認為,該法例非新事物,以往法例中亦有禁止未成年者於食肆內飲用酒精類飲品,新法例只是堵塞原有條例的漏洞,執行方面與現時銷售煙草的做法一樣,困難不大。陳又指,網購酒精或較難監控,已促控煙酒辦人員特別留意網上情況,會以巡查檢視、抽查方式監察。她又說,政府會不斷檢討實施情況,如發現法例有漏洞,會有修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