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智障兄妹亂倫

已婚中年漢去年把其有輕度智障、居於康復中心的胞妹帶往家中後,戴上已過期近一年的安全套與她性交。翌日,胞妹返回康復中心後,職員發覺她表現有異,詢問下揭發事件。被捕中年漢昨於高院承認一項亂倫罪,辯方指被告本身亦有智障問題,惟法官關注被告使用過期安全套所存在的風險,認為此點或會對被告不利,遂把案押後至十二月十七日判刑,期間索閱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等報告以量刑。

康復中心帶返家「侵犯」

五十五歲男被告被控於去年五月十四日,在其上水家中與女事主X(年約四十八歲)性交,而他知道X是他的親妹。

案情指X在十二歲時已被診斷有輕度弱智,她曾結婚,但丈夫於○四年過世,X因未能獨自生活,自○八年起入住康復中心。案發時她的智商只有五十四,屬於「極低」。案發當日,被告帶X回家,X在被告要求下脫去衫褲,被告觸碰X的乳頭及與她性交。翌日康復中心職員見X神色有異,揭發她遭性侵後報警。

被告於兩日後,即去年五月十六日被捕,他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表示已婚,妻子居於內地,他在七兄弟姊妹中排第二,X是他親妹。他亦知道X有智力問題,但不知其嚴重程度。當日他與X購物後帶她回家休息,期間X脫衣,他不能自制下,遂戴上購買了多年的避孕套後與X性交,後期更脫去避孕套繼續性交,但於體外射精。

姐拒讓妹接受創傷評估

控方昨指被告沒有案底,曾任倉務員其後失業,現靠綜援及傷殘津貼獨居上水,他與前妻育有三名子女,現任妻子則居於內地。控方指因為X的監護人,即X的胞姐拒絕讓X接受評估,故未能取得X的創傷報告。法官則指,想知道為何獨居的被告,家中有安全套,是否預先購買準備犯案。控方指沒有相關資料,只知該盒安全套的生產日期是一一年,而在案發時已過期近一年,法官指此點或會對被告不利。辯方則在庭上透露,被告自廿一歲起已被診斷出智商只有七十五,屬邊緣智力人士。

案件編號:HCCC 19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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