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9被告表證成

二○一四年本港爆發佔領行動,警方起訴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控以煽惑公眾妨擾等共六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法官裁定九名被告所有控罪皆表證成立。陳健民選擇出庭自辯,提及計劃佔中期間獲取市民公投報告後,曾相約政府高官會面商討,與會者包括時任政務司司長、現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惟她當時只催促結束行動,最終官員「將公投嘅結果報告就咁留喺梳化度,拎都唔拎走就走咗去。」

戴耀廷不自辯不傳證人

九名被告戴耀廷(五十三歲)、陳健民(五十九歲)、朱耀明(七十四歲)、陳淑莊(四十六歲)、邵家臻(四十九歲)、張秀賢(廿四歲)、鍾耀華(廿五歲)、黃浩銘(廿九歲)及李永達(六十二歲),其中戴、陳、朱三子同被控於一三年三月至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所有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其中戴決定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陳則選擇自辯。

指遭戴點名 始討論行動

現為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的陳健民供稱,他因本案而提出提早退休,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離職。他自言屬溫和民主派代表,當港府於一二年就特首選舉制度作諮詢時,他曾參與到中聯辦談判。至一三年初,不相熟的戴撰文點名他和朱應帶領佔中行動,他其後在《明報》安排下與戴見面,後來三子才開始討論行動理念,皆認同行動須「和平非暴力」,並於同年三月公布佔中行動計劃。

陳又提及其計劃的步驟,期間於一四年七月底相約政府官員在政總會面,他在會中雖曾表達普選方案的公投結果及建議,並提出政府若不同意,可提出其他建議,惟陳發現會議根本不能討論有關議題,並說:「在場嘅劉江華(副)局長只不斷地話我哋激進,而林鄭只係重複地要我哋盡快結束呢場行動。」陳指官員無安排下次會面時間便離開,甚至將公投報告留在梳化,陳遂認為政府不願意與他們實質談判。

稱社會接受「短暫嘅干預」

至一四年八月卅一日,人大常委曾就香港普選辦法作決定,令陳非常失望,覺得「對話之路已走完,進入抗命嘅時代」,三子因而計劃於同年十月一日至三日佔領中環遮打花園及皇后像廣場,並向警方遞交集會意向通知書。

陳健民指當時預期參與者只有數千至一萬人,佔領行動只會在數天內完結。他直言:「我從來唔覺得香港呢個金融中心會因為呢個(計劃中的)佔領而癱瘓……短暫嘅干預,我認為社會會接受。」遂與各方商討佔中細節。

案件編號:DCCC 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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