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 禁歧視母乳餵哺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去年檢討《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後,提交九項優先處理的修例建議。行政會議早前通過本周五(30日)刊憲,就禁止直接和間接歧視餵哺母乳等八項建議修例,將於下月中提交到立法會首讀。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到立法會的文件顯示,考慮到所有授乳的母親都是女性,而餵哺母乳只適用於特定性別,與《性別歧視條例》第八條下的懷孕歧視保障類近,因此建議訂明任何人如基於某婦女餵哺母乳而直接及間接歧視該名婦女,即屬違法,為全面保障授乳婦女,是次涵蓋範圍亦包括集乳及授乳母親的身份。

下月中交立會首讀

今次修例亦包括為服務提供者提供保障免受歧視、擴闊歧視條例保障範圍至共同工作場所工作的人之間的性騷擾、種族騷擾、殘疾騷擾等。修例建議將於下月中提交到立法會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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