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酒店 大鬧醫院 內地漢緩刑賠款

【本報訊】內地漢與親友來港旅遊期間,日前在酒店他稱已付款但未能連結WiFi,與職員理論時怒毀電線、雲石枱及打傷酒店保安。當晚被捕後他聲稱不適被解往仁濟醫院檢驗。他雖然被鎖上「解犯鏈」緊繫床欄,但他稱「便急」欲強行去廁所,導致解犯鏈、病房內的木門、假天花等亦被弄毀,最終被制服。內地漢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判監兩星期緩刑一年,並須向酒店賠償一萬三千多元及向政府賠償五萬三千元維修費。

求情稱癲癇症失控犯案

身形較胖、報稱無業的卅歲被告李旭珩,被控在本月十九日於荃灣如心海景酒店暨會議中心地下大堂,損毀兩條電線、一個對講機及一張雲石枱,以及襲擊男子潘國權。被告另承認廿日於荃灣仁濟醫院一病房內,損毀手鐐鏈帶、假天花、木門、油壓門鼓、窗框及床欄。

辯方昨求情指,來自河北的被告在四歲時已患癲癇症,需長期服藥以致肥胖,因身材「與眾不同」常遭恥笑,就讀大專時曾試圖自殺,被確診患抑鬱。

事發時,被告正與妻子及母親來港旅遊,因不能攜帶所需藥物過關,令他留港期間無藥物可服,以致「控制不到自己」才犯案。至於被告「大鬧醫院」,辯方指他抗拒以病人便盆如廁,才試圖急於衝往廁所,結果弄毀房內物品,盼法庭考慮。

案件編號:WKCC 5254/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