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束健銘指周一嶽靠不公義報告作決定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束健銘於約滿離職後未獲發放約八十六萬元約滿酬金,他循勞資審裁處向平機會追討,案件去年重審後,他被判敗訴,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昨在高院聆訊。束健銘昨質疑,當日決定不向他發放約滿酬金的時任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是依賴有違公義的調查報告作決定,而且周在重審聆訊作證時更加插事後想到的開脫理由;束認為審裁處未有處理調查有違公義的問題,故要求推翻審裁處的判決。法官決定押後裁決。

沒表明調查及指控性質

束健銘於二○一四年八月在任期間,正值平機會就歧視條例檢討進行公眾諮詢,束當時出席一個教會有關同性婚姻的活動,並在活動中分享意見,但事前沒有向上司申報。平機會經內部調查後,指束違反利益衝突守則,向束發出警告信,周一嶽事後決定不發放約滿酬金給束。束循勞審處追討,原本勝訴,平機會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勞審處重審後,束被判敗訴,他遂向高院上訴。

束的大律師昨指出,平機會對束展開紀律調查期間違反公義原則,沒有清楚向束表明進行的是紀律調查和指控的性質,束在收到平機會的警告信後才恍然大悟,而周一嶽更依賴有違公義的調查報告作出決定。另外,周在重審作供時,首次提出該決定是「獨立的決定」,以回應被質疑依賴有違公義的調查報告。束昨質疑此乃周在事後加插的開脫理由,要求法庭小心處理。

平機會的大律師否認該調查有違公義原則,又指平機會已給予束上訴和申辯機會。此外,周在證詞中表明基於「一籃子」因素才作出該決定不發放約滿酬金,所以並非純粹依賴調查報告。

案件編號:HCLA 2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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